刘金山律师
发布时间:2018-03-06 浏览次数:35088
案情简介:
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间,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担任北京某公司会计的工作便利,在北京市西城区,趁办公室无人之机多次窃取由财务人员保管的北京工商银行某公司账户U盾进行网上银行转账,将北京工商银行某公司账户内钱款共计人民币3881900元非法占为己有。被告人作案后于2014年5月14日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抓获。